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針對台中市「雪谷線、新大線」空中纜車興建案,觀光旅遊局局長陳盛山今天在議會表示,纜車工程依環評規定,必須先取得土地主管機關的同意函,才可以送交「環境影響說明書」,因此,觀旅局已經在4月20號發函給林務局,目前正等待林務局核發土地同意函,才能進行下一個程序。(張文祿報導)台中市議員洪金福、陳清龍、林汝洲在議會交通地政質詢,關心雪谷線、新大線空中纜車的進度,希望市府重視谷關、梨山等地的觀光發展。觀光旅遊局局長陳盛山表示,雪谷線、新大線空中纜車的土地屬於限制開發區,是由農委會林務局管轄,依環評規定,必須先取得土地主管機關的同意函,才可以送交環境影響說明書,因此,觀旅局已經在4月20號依據「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」規定,函請林務局核發同意函。市議員顏莉敏也表示,市府訂定纜車相關招標規定,載明104年6月前必須招商三次,但新市府上任後,只在一月招商一次就失敗喊停,並不合理。對此,陳局長解釋,原來市府的做法是先招商,接著作環評和土地取得,程序是「倒著做」,也就是環評和土地取得都沒有通過,風險性太高,也不會有廠商願意投資。陳局長強調,921大地震後,谷關和大雪山的地質破碎,安全問題不能不考量。廠商的投資意願、環評、土地取得三方面都要考量,雪谷線、新大線空中纜車才能進行下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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